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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巴彥縣鎮東鄉榮興村季秀英夫婦來哈爾濱買房,在路邊撿到一個裝有7500元現金的錢包,

聯繫失主還錢被當成騙子,只好將錢包交到派出所,失主仍然認為他們和員警都是騙子,幾經周折才把錢還了回去。

  季秀英說:我下午和孩子他爸在金泰藍郡社區門口溜達,準備在附近貸款買個小房子,看見道牙子邊上一個深黃色的錢包,打開一看裡面全是錢,還有一張銀行卡、身份證和一張買手機的收據,上面寫著聯繫電話。我打電話問對方是不是丟了什麼東西。沒想到,對方說她啥也沒丟,說我要是撿著錢了,就自己留著花吧,再別給她打電話了,這種騙人的伎倆她見得多了。季秀英說當時她就蒙了,不知道該咋整。沒想到,還錢人家不但不要,還說她是騙子,她就把電話給了丈夫。丈夫把電話打過去,對方火兒更大了,說再打電話騷擾她就報警了。沒辦法,夫妻倆一路打聽把錢送到了學院路派出所。

  民警韓金、王豔欣瞭解事情經過後,打電話給失主劉娜娜(化名),失主竟說:你們這是團夥詐騙哪,有工夫騙別人去吧,我才不上當呢。民警王豔欣解釋了好幾次,劉娜娜就是聽不進去,王豔欣把事情交給值班的李洪達教導員處理。李洪達反復解釋,還報出自己的警號,讓對方核實學院路派出所的固定電話。而劉娜娜認為是詐騙團夥冒充員警行騙,已經撥打110報警。經110接線員核實,給劉娜娜打電話的確實是學院路派出所的固定電話,警號也是李教導員的。這時,劉娜娜檢查自己的皮包,才發現自己的錢包丟了。

  劉娜娜告訴記者,她當時第一反應就是騙子,民警打電話時,她認為是團夥行騙。直到發現錢真的沒了,才知道遇上好人了。劉娜娜回憶,自己在志華商城打車到金泰藍郡社區,下車付錢時接了一個電話,錢包放在腿上忘了,掉在地上也不知道。我以前也丟過錢,丟就丟了,從沒想到丟的錢還能找回來,還誤會人家的一片好心,真是太羞愧了。劉娜娜在學院路派出所向民警王豔欣、教導員李洪達表示了歉意,還拿出2000塊錢感謝季秀英夫婦,被二人婉言謝絕。

  季秀英說,她和丈夫就是普通農民,撿到的錢不是自己的,自己不能拿,拿了一輩子都不會心安,睡覺都不會踏實的,雖然發生一些誤會,但在民警的幫助下,錢物歸原主了,她心裡的石頭也落地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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